205 请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业单位,你们有什么措施来强制他们缴纳和补缴?是不是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的话,你们就没有办法处理?如果有,你们为什么不主动去查处?难道非要等到职工举报或单位自律? 回复:205楼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得的罚款。”但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一例因未缴公积金而受处罚的,对不缴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都以宣传政策和反复做工作以争取单位自觉缴存为主,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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