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城管对沿街店面门口的张贴广告进行清理,有几个问题想问下城管领导:
1、请问这些店门口的广告影响市容吗?问您的下属得到的答复是:官老爷坐在办公室才不管这些,最近上头要检查,他只要政绩(有录音为证)。
2、为什么肯德基的广告,千年珠宝、各电信公司、各大珠宝店的沿街广告没有被清理?为什么区别执行?您下属的回复是肯德基一定执行,只是还没有执行到华中路,今天是2016年5月20日,上次清理是4月8日,请问为什么一个月多的时间还没有执行到这些大单位、大公司?您的另一个下属回答是你为什么不让我们去清理天安门?(均有录音)。
3、两次清理都没有清理兰州拉面的广告(您下属的答复是如果你是少数民族你也可以,有录像),请问如此执法有无法律规定?
4、《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请问城管执法时为什么不出示执法证,为什么不出具执法文件?请问临时工有无执法权?
4、城管执法车执法时违规停车(见照片),请问城管车违停该如何处理?如果只罚别人不罚自己的话,公信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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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于维兵:这位网友你好,目前,连云港市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赣榆区作为连云港市三个主城区之一,是迎验检查的重点区域,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正在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进行逐街逐巷的集中整治。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针对你提出的“店门口的广告影响市容吗?”。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户外广告应该统一规划,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创卫的要求和标准,我局近期对三乱广告和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清理范围。
2、针对你提出的“有关道路广告未清理区别执法”的问题。这实际是选择性执法问题。我局正在对城区逐条道路开展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已累计整治了海城路、时代路、金海路、丽景街、新兴路、东关路等道路,清理各类店外占道经营196家、张贴物598处、不合格广告牌28处、墙体灯箱137个。你所反映的肯德基、千年珠宝、各电信公司等乱张贴现象,我们将按照整治计划序时按照标准清理到位。同时也邀请你到已经清理过的路段进行查看,如发现有清理不到位现象,可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安排人员进行整改。而且在集中整治完成后,我们还将组织多轮的回头看,对市容市貌进行长效管理。
3、针对你提到的“兰州拉面广告清理”问题。我们没有区别对待任何商家和单位,如有未清理到位的现象,请你提供详细位置,我局将安排人员按标准清理,做到一视同仁。
4、针对你反映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在清理时未出示执法证件”问题。你提到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我们是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款:“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建议有关单位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我们所实施的清除各类三乱广告行为是代为清除,不属于强制措施。协管人员(你所谓的临时工)是协助清理。
![]() ![]() ![]() ![]() ![]() ![]() 对于清理店面广告一事网友对城管局的质疑相关链接: 赣榆 城管 存在区别执法 有失公平 最近 城管 对沿街店面门口的张贴广告进行清理,有几个问题想问下 城管 领导: 1、请问这些店门口的广告影响市容吗?问您的下属得到的答复是:官 老爷坐在办公室才不管这些,最近上头要检查,他只要政绩(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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