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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赣榆区公安局网安大队会同巡特警大队网上网下协同作战,成功抓获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秩序稳定。
![]() ![]()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2018年5月15日,一新浪微博用户“口天茂东”发布一则博文“听说赣榆的渔政船只被一艘偷捕的船撞到,死了一名执法人员”,并附带一段秒拍视频,引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观看、转发和评论,造成较坏社会影响。该博文发布后,赣榆警方第一时间予以关注并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博文所说的事情并不存在,系一则虚假信息。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微博发布人吴某某。6月1日下午,网安大队会同巡特警大队在青口镇将吴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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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吴某某主动承认了其错误行为,对其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吴某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并不是法外之地。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和网络运营者,要提高对网络社会的认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勿随意相信、转发或编造未经核实的信息或视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网络环境。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虚构事实、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犯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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